3月25日,中共东丰县委召开2019年度第10次常委会议。县委书记郑一明及在家的县委常委成员参加会议;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检察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委书记郑一明主持。
会议听取县直部门“三定”规定审核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1-2月份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及下步工作建议的汇报;听取关于“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汇报;听取征收、拆违工作情况汇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和省、市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听取关于集中清理有前科劣迹现任村干部的意见。
郑一明指出,县级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参照省级、市级“三定”规定,明确县直部门机构编制调整、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等方面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机构改革工作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基层实际,突出县域特色,强化执行、执法监管和服务企业群众等职能,确保重点工作、重要指标有机构管、有人抓,确保实现优化协同高效,为加快推进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郑一明强调,“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注程度高,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督导措施,加强部门协作,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清查整改范围标准,建立工作台账,按时汇总上报,逐项进行整改。要做好思想宣传再发动、工作推进再动员、清理排查再深入,扎扎实实把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来源:东丰广播电视台
东丰县融媒体中心编辑:邢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