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
是生长在正常社会的毒瘤
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对黑恶势力必须坚决“亮剑”
果断出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点
一天也不能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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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的黑恶势力表现情形有哪些?( )
中共中央、国务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部署,充分表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紧迫性重要性,彰显了党中央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强(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部署开展的,对于保障( )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 )以下有期徒刑。
今天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日一测
你可都学到位了吗?
咱们下期再见~
欢迎您来参与测试
温故而知新~
黑恶不除,百姓难安。有黑必扫,除恶务尽。警方呼吁广大市民,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黑恶犯罪线索举报人,公安机关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1.来信来访:
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中心(辽源市辽河大路3295号 市交警支队大楼市扫黑办)
市公安局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中心(辽源市人民大街4456号,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
2.电话举报:
市扫黑办 :3280039
市公安局: 110、3282363
市委组织部 :3313266
3.网络举报:
QQ号 :3596352193
微信号: lyjbshhshexs110
电子邮箱 :
3596352193@qq.com
二维码:
全省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1-12389、0431-82097213
来源:辽扫黑宣
东丰县融媒体中心编辑:沈英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