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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应知应会 一日一测(五十二)

时间:2019-08-21 09:18:22 来源: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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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

A:

2017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160期)《当前农村涉黑问题新动向值得关注》上作出重要批示: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辽源市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来信来访:

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中心(辽源市辽河大路3295号,市交警支队六楼市扫黑办)

市公安局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中心(辽源市人民大街4456号,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

电话举报:市扫黑办 3280039

     市公安局 110、3282363

     市委组织部 3313266

网络举报:QQ号 359635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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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

全省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1-12389、0431-82097213



来源:市扫黑办

编辑:东丰县融媒体中心 沈英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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