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则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来信来访:
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中心(辽源市辽河大路3295号,市交警支队六楼市扫黑办)
市公安局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中心(辽源市人民大街4456号,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
电话举报:市扫黑办 3280039
市公安局 110、3282363
市委组织部 3313266
网络举报:QQ号 3596352193
微信号:lyjbshhshexs110
电子邮箱:3596352193@qq.com
二维码

全省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1-12389、0431-82097213
来源:市扫黑办
东丰县融媒体中心编辑:王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