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应知应会 一日一测(174)
时间:2020-04-01 09:40:26
来源:辽源之声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并有比较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
来信来访:
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中心(辽源市辽河大路3295号,市交警支队六楼市扫黑办)
市公安局扫黑除恶线索举报中心(辽源市人民大街4456号,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
电话举报:市扫黑办 3280039
市公安局 110、3282363
市委组织部 3313266
网络举报:QQ号 3596352193
微信号:lyjbshhshexs110
电子邮箱:3596352193@qq.com
二维码
全省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1-12389、0431-82097213
编辑:东丰县融媒体中心 许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