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坚持文化引领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精品创作与群众文化并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传承弘扬与创新发展兼顾、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结合,大力实施文化品牌跃升计划,全县文学艺术事业实现了——
东丰县拥有“中国现代民间绘画画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梅花鹿之乡”等文化品牌。因此,县委、县政府结合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了“鹿乡文化、画乡文化、文艺创作、体育竞技、公共文化、文化产业”六大文化品牌跃升计划,使全县文学艺术事业呈现出艺苑馨香,百花齐放的喜人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能。
建立完善发展措施
近年来,东丰县依托丰富的鹿乡文化底蕴,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为全县文艺繁荣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016年底,县委制定了《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为全县文学艺术发展繁荣指明了方向。为理顺全县文化团体管理,2017年,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文化团体管理的规定(试行)》,确立了文化团体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活动管理、经费管理、档案管理、考评管理等具体规定。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县委宣传部、县文联以文化影响人、塑造人、提升人为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学习研究、协会管理、创作研讨、文艺惠民、文艺评奖、对外交流等制度。县财政每年向县委宣传部(县文联)拨付文化活动经费30万元,用于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和成果奖励。开通了“精彩东丰”微信公众号,作为交流学习窗口,沟通文艺工作信息,展示文学艺术作品。
实行创作奖励制度
为了繁荣文艺创作,鼓励多出精品,东丰县建立了促进文艺精品生产创作的奖励机制,激发了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
宣传文化部门制定了《东丰县优秀文艺创作成果奖励办法(试行)》,2018年,奖励在全国、省、市重大文艺奖项中获奖、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在省级以上正规展赛中获奖的东丰籍作者60人、167件作品,奖励资金3万余元。建立完善重点文艺项目创作扶持和文艺创作签约制,推动创作繁荣。与县诗社、县作协、县阅读协会、东丰书画院、县艺术团签订了文学刊物编印、文艺演出等项目合同。
出版了《画乡诗词》《地脉文学》等文学刊物,相继举办了“河长制”书画、摄影展、文化助扶贫文艺演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艺术展等活动。
围绕重大主题,组织开展文艺创作。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社会、深入基层,积极开展文艺创作,展演展示、奖励表彰等活动。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举办了“走进新时代·重彩绘鹿乡”中国·吉林东丰农民画展、“琴声郎朗·相约东丰”寻根之旅广场音乐晚会。同时,开展了一系列送演出、送图书、送培训等文化惠民活动。
培育打造创作团队
该县制定出台了《东丰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文化团体管理的规定(试行)》,统筹协调协会换届选举,对长期没有组织开展活动的协会、主要负责人不称职或辞职的协会、临近换届期的协会,组织协调进行换届选举,督促部分协会完善登记手续和协会章程。同时,加强各文艺协会的组织管理和考核管理,发挥协会作用。目前,县作协、县书协、县诗社完成了协会的换届选举,东丰书画院进行了重新登记注册。
以“文化惠民直通车”“三下乡”等活动为平台,有效推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鼓励支持文艺工作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东丰文艺人才库。对全县省级以上文联所属协会会员和副高级以上文艺职称的文艺工作者,建立电子档案。据初步统计,全县省级以上文艺协会会员已达1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