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来了!
9月1日起施行
这几类人要交钱了!
今年9月1日即将开始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中明确规定了
“私占耕地违规建房”
“私自改变耕地用途”
“在耕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
这些人
才需要缴纳此税
意思也是
这些事千万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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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有人私自占用耕地资源建造房屋,这样一来农田土地就会遭到破坏。对于这些在农田里建造房屋的情况,将会征收耕地占用税。
国家对于耕地有着明确的使用用途规定,只能从事农业化的建设。但也有很多人直接改变耕地的用途,在上面建造厂房,这种情况需要征收占用税。
在耕地上可以从事大棚种植,但是有一部分人从事非农业建设,严重占用了土地资源。比如有人在耕地上搭建小房子或者大棚房,占用了一定面积的土地,因此需要交纳土地占用税。
北京市农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近年来土地浪费现象比较严重,为了保障土地资源,才制定了“耕地占用税”。对于有农民担忧占用税每年都需要缴纳,这位负责人解释:“占用税只需要交一次,而且每个地方的缴纳标准并不相同,一般人均耕地多的地方,税会相应少一些。”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遗属,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残疾军人,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二条规定,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统筹考虑我省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一、我省各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
长春市南关区、宽城区、朝阳区、二道区、绿园区,为35元/平方米;
吉林市昌邑区、龙潭区、船营区、丰满区,四平市铁西区、铁东区,辽源市龙山区、西安区,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延吉市,为30元/平方米;
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为25元/平方米;
梅河口市,白山市浑江区、江源区,临江市,松原市宁江区,前郭县,白城市洮北区,为22.5元/平方米;
农安县,榆树市,德惠市,永吉县,舒兰市,磐石市,梨树县,伊通县,东丰县,东辽县,通化县,辉南县,柳河县,集安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县,乾安县,扶余市,为18.5元/平方米;
蛟河市,桦甸市,双辽市,长岭县,图们市,敦化市,龙井市,和龙市,为12.5元/平方米;
镇赉县,通榆县,洮南市,大安市,珲春市,汪清县,安图县,为10元/平方米。
二、我省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5亩的地区不再加成征收耕地占用税。
三、占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的降低比例仍为20%。
四、本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来源:长春晚报
编辑:东丰县融媒体中心 许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