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倡导文明祭祀新风,保障城市市容环境,现将寒衣节期间(公历10月28号)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城区范围内的街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等封建迷信用品。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在公历10月26日、10月27日、10月28日晚6点至11点期间严格看守。坚决制止焚烧冥纸行为。对看守不到位、领导不负责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对违反本通告在城区内焚烧冥纸的,由城管局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来源:东丰县人民政府
编辑:东丰县融媒体中心 沈英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