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各类机构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生产、传播的积极作用,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势资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依据《吉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传习所评定暂行办法》(吉文发〔2016〕229号)的有关规定,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传习所的申报和评定工作。其中,东丰县农民画馆被列入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名单。
来源:辽源吉D微风
编辑:东丰县融媒体中心 孙诗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