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乡镇、街道、社区就业保障服务窗口公益性岗位人员27名。全县14个乡镇、3个街道、10个社区各1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东丰县城镇非农业户籍,并在东丰县域内居住,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1.下岗失业人员。2.大龄失业人员。3.低保失业人员。4.零就业家庭成员。5.失地农民。6.残疾失业人员。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男性出生日期在1967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1日之内;女性出生日期在1977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1日之内。
(三)乡镇就业保障服务岗位,所报人员必须是本乡镇户籍或在本乡镇居住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户口不在本乡镇,在本乡镇居住的,需由居住所在镇(乡)村委会开具辖区居住证明。
三、招聘人员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一年一签,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按现行文件规定,初次进入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协议期限满自行终止。签订协议上岗日期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二)聘用人员按本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不包括聘用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保险费。
四、详细说明:
(一)本次招聘岗位为专职专岗,不允许借调和调转。一经发现予以解聘。
(二)根据吉人社联字〔2017〕94号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文件要求:“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包括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初次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合并累计计算”。公益性岗位人员初次进入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可延长至退休,其他人员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协议期满退出后,将不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在进入公益性岗位前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期满后将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政策,只能享受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
(三)根据吉人社联字〔2022〕90号文件要求,二次上岗人员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期限不超过3年,协议期限满自行终止。二次上岗人员必需是:(1)大龄失业人员;(2)零就业家庭成员;(3)残疾失业人员,以上三类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15分钟就业服务圈岗位分别为县域内10个社区,按照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社区工作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9月3日至9月6日。通过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电视台和人力资源市场多点宣传。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9月13日下午5点。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低保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到东丰县就业服务大厅(东丰镇西城区鑫达路1711号)进行报名登记,并进行材料审核。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下午5点。
3.报名按照招聘单位岗位设置进行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考试与录用
此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招聘采取笔试、体检等程序招聘。
六、信息发布及报名咨询
(一)本次招聘公告、考试公告和相关信息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http://www.dongfeng.gov.cn)
(二)报名咨询电话:0437—6319090、6317826。
东丰县就业服务局
2024年9月3日
初 审:沈英冬
复 审:王晓萍
终 审:李世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