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又是一年春草绿,清明时节寄哀思。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祭奠逝者的传统节日,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祭扫环境,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共同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规定,安全祭扫。清明期间,正值人流、车流高峰,交通拥堵,广大市民前往公墓祭扫时,请主动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公墓内禁止焚烧祭品、燃放烟花爆竹。倡导错峰、错时祭扫,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共度平安清明。
二、树立新风,绿色祭扫。倡导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络祭扫等低碳、环保的方式缅怀故人,树立环保意识,将绿色理念融入祭扫活动中,自觉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美好家园。
三、遵守公德,文明祭扫。遵守社会公德,摒弃不文明祭扫方式,不在城市道路、广场、小区、景区等公众场所焚烧纸钱、冥币,抵制丧事活动的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相互攀比现象,以文明节俭的方式追忆逝者、寄托哀思。
四、弘扬美德,厚养薄葬。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传统美德,自觉践行厚养薄葬理念。倡导老人在世时多关心、多照料,过世后节俭办丧、文明祭扫,让逝者欣慰、生者无憾。
广大居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小节做起,争做文明祭扫的践行者,用文明理念传承优良传统,用文明行为守护平安健康。
东丰县文明办
东丰县民政局
2025年3月28日
初 审:蔡 鑫
复 审:王晓萍
终 审:李世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