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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旅游!吉林省两部门最新发文!

时间:2024-04-19 15:42:23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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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保障
助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旅游文化局,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旅游文化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着眼培育“四大集群”、助力我省实现万亿级大旅游产业目标,立足为游客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满足游客对旅游目的地的医疗保障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医疗保障助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医疗保障助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17日

吉林省医疗保障助力旅游服务

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着眼培育“四大集群”、助力我省实现万亿级大旅游产业目标,立足为游客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满足游客对旅游目的地的医疗保障需求,促进全省旅游产业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医保便民服务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以游客需求为导向,通过在重点旅游景区和重要旅游景点设立医保驿站,为游客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降低游客在旅游活动中的医疗负担,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和安全感,增强游客消费信心,促进旅游消费增长,助力万亿级大旅游产业高水平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开通医疗保障绿色通道。
1.在设立医保驿站的重点旅游景区和重要旅游景点,与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合作设置异地游客医保结算窗口,设立游客医保服务岗,优先挂号诊治,确保确需紧急救治的游客得到及时救治。
2.优化异地备案流程和医保费用结算支付保障机制,对于异地旅游参保患者发生急诊住院治疗的,由救治医疗机构办理急诊登记;对于异地长期居住但未办理异地备案的,在出院结算前办理备案登记后再办理医保结算,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对于医疗机构救治旅游参保患者高额住院费用或者住院时间较长的,医疗机构可以向医保部门申请单独支付结算,保障患者治疗。
3.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方便异地游客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药店购药、慢特病门诊待遇顺畅结算。
(二)畅通游客医保服务咨询专线。
4.2024年6月底前在12393医保客服平台开通旅游医保服务热线直通车,采取“旅游诉求”工单跟踪专办,向异地游客提供“线上办”“视频办”等远程帮办代办、就医购药指引等医保服务。
5.收集定点机构异地就医服务信息、急诊就医等异地游客高频问题,在公众号、小程序推出旅游问题集锦专栏,有针对性地高效高质回复游客医保问题。
(三)设立旅游景区、景点“医保驿站”。
6.在4A级以上重点旅游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或售票窗口全省设立不少于10个“医保驿站”。
7.在旅游集散中心、重点旅游区、重要乡镇旅游点、网红打卡地等重要旅游景点周边全省设立不少于40个“医保驿站”(可依托定点机构、银行网点等医保服务点设立)。
三、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文旅部门牵头负责设立重点旅游景区“医保驿站”,明确景区医保业务联络员,医保部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定期对其进行业务指导;医保部门负责依托定点医药机构、银行网点等三方合作单位在重要旅游景点周边设立游客“医保驿站”。
(二)确定任务内容。
各地医保部门和各地文旅部门按照设立旅游景区、景点“医保驿站”工作内容,研究提出重点旅游景区“医保驿站”计划名单和重要旅游景点周边“医保驿站”计划名单,报省医保局和省文旅厅同意后按照计划实施,确保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任务。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地医保和文旅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统筹协调推进设立重点旅游景区和重要旅游景点“医保驿站”工作,依托12393医保客服平台建立医保业务问题处理快速响应协同机制。
(四)强化宣传及反馈。各地医保和文旅部门要在医保驿站明显位置设置医保服务视觉识别标识,做好驿站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及时向省局(厅)反馈医保驿站设立进展及成效。
附件:医疗保障助力旅游服务清单

图片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17日


原标题:助力旅游!吉林省两部门最新发文!

来源:吉林日报

编审:东丰县融媒体中心 晓萍

编辑:东丰县融媒体中心 沈英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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