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
可以申请完成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
提供给异地公积金中心
核查缴存、贷款等情况使用
公积金中心向职工提供实时在线开具、
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1.扫码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2.登录后,进入“服务”页卡,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
3.核对个人信息,提交后即可获得“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温馨提示:
1.职工申请完成后,切不可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以外人员展示电子码,以免个人信息外泄。
2.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
原标题:有变化!事关住房公积金……
来 源:中国政府网
初 审:沈英冬
复 审:王晓萍
终 审:李世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