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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调整防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业务经办流程的通知

时间:2020-01-31 12:15:16 来源: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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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病毒传播途径,有效防止交叉感染。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医保经办工作实际,本着“非必须、不窗口”原则,尽量避免春节假期后参保单位和城乡居民外出聚集办理医保业务,我中心对部分医保业务经办流程进行了调整,特向全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通知如下:


一、参保单位缴纳医保费业务

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因上年平均工资未核定,暂时停止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非财政拨款的企业、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以通过QQ、微信、电话先行办理相关业务。如有生病住院急需结算的可通过业务咨询电话办理。业务咨询服务电话:0437-6223586。


二、城乡居民缴费业务

我省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9日,参保人员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实现网上缴费。参保人员遇到无法缴费、办理入院登记查询不到缴费记录问题时,可以直接拨打业务咨询服务电话:0437-6233977咨询、解决。


三 、参保单位职工新参保业务办理

参保单位职工新参保,用人单位可向县医保经办机构专用邮箱(lysdfxybzx@163.com)上传新参保相关资料电子版(加盖公章)。机关、事业单位需要:法人登记证书、成立批文、法人身份证、编制本、工资表;企业单位需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工资表。待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即刻办理相关业务。纸质材料待疫情过后补报。业务咨询服务电话:0437-6223586。


四、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变动业务 

参保单位可向县医保经办机构专用邮箱(lysdfxybzx@163.com)上传人员增减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所需材料: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增减人员登记表;人事(财政)部门工资审批表;录用、调转、解除劳动合同、死亡证明等相关手续(如:劳动合同备案表、调动文件、编制本等)。待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即刻办理相关业务。纸质材料待疫情过后补报。业务咨询服务电话:0437-6223586。


五、参保单位生育保险待遇申报业务

参保单位可利用微信或电话的方式,向县医保经办机构先行联系,报送生育待遇申报材料电子版,医保经办机构先行办理,后续补报相关纸质材料。(此期间参保职工如需进行生育保险待遇申报业务,统一由单位办理)妊娠登记咨询服务电话:0437-6223586;生育保险妊娠补贴、生育津贴咨询服务电话:0437-6212499。


六、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和急诊备案业务

转诊转院业务由我县具备转诊转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全流程办理;异地就医业务可采用电话提交相关信息即可办理;急诊住院发生的费用回医保中心报销时,依据病历及专家委员会确认是否按急诊予以报销。以上业务均无需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转诊转院咨询服务电话:0437-6219991、异地就医和急诊备案咨询服务电话:0437-6212499。


七、职工险、城乡居民险门诊慢病、特病备案业务

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涉及的从定点医疗机构发起的门诊慢病申请、特病申请、特药申请等医保业务,无需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均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通过网络、微信或电话等渠道与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申请办理。门诊慢病、特病咨询服务电话:0437-6711010、特药咨询服务电话:0437-6711009。


八、医疗费用报销业务

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申报报销时限延长,2019年医疗费用最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现金垫付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可在疫情结束之后携带报销所需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业务咨询服务电话:0437-6212499。


九、医保卡激活及故障处理业务

参保人员如需办理社会保障卡(第二代医保卡)激活或社会保障卡故障处理业务,可以直接拨打业务咨询服务电话:12333、0437-6210522。

请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尽量选择安全的方式办理医保业务,感谢您的配合!



东丰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31日


编辑:东丰县融媒体中心 孙诗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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