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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时间:2020-02-14 11:24:03 来源:东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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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1日,东丰县医院报告1名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现正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辽源市胸科医院隔离观察治疗。目前,东丰县无确诊病例。

广大居民朋友,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系您和家人及全社会的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要求,每一位公民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为了准确查找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人员,控制传染源,现将疑似病例患者有关行动轨迹公布如下(根据调查进程,将进一步更新行动轨迹)。

患者周某某,女,24岁,现住东丰县花溪山语9号楼3单元301室。

1月23日早7:48分周某某乘坐K7425次列车2车117号座,于当日12:24分在梅河口站下车,与其父亲周某某及妹妹孙某自驾车到梅河口欧亚商场购物,于14:55分返回东丰县家中,未再外出。

1月24-25日,周某某与父母、姥爷和两个妹妹一直居家未外出,也无访客。

1月26日10时,其舅舅孙某某驾车送周某某父女至黄河高速路口,周某某与父亲从高速路口步行10分钟到大伯周某某家后未再外出。

1月27日7时30分,周某某的姑夫刘某某开车送其父女到黄河高速路口,由其舅舅孙某某驾车接回东丰家中,未再外出。

1月28日至2月8日周某某均在家中,未外出,无访客。

2月9日早8点多周某某戴一次性口罩,步行到东丰县医院被收入发热门诊隔离观察治疗。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其有过接触的居民,及时到属地社区或村委会进行登记,并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没有发热症状的,进行居家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请第一时间前往县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

有关患者的其他行踪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东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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