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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残疾人联合会公告

时间:2021-01-12 09:44:17 来源:东丰县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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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第215号令)、《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8〕32号)和中国残联等部门《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残联发〔2018〕6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生产增收,依据(吉残联发〔2019〕42号文件)要求,凡在我县自主创业的残疾人从即日起由本人向创业就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残协员进行情况申报,由乡镇、街道残协员初审后上报到县残联统一审核。

1、申报时需携带2020年12月31日以前的工商执照,身份证、残疾证,由乡镇、街道复印留存。

2、没有工商执照的(包括灵活就业者),需要有在民政部门登记设立的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证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证明。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8日。

特此公告。


详情请咨询东丰县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李红任,电话:15590302616


东丰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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