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彻底扫除黑恶势力。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横行乡里、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破坏生产、煽动村民闹事及以暴力、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破坏乡村选举,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2.煽动、蛊惑信访人员采取不正当行为闹访、串访,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黑恶势力及包庇、纵容其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非法高利放贷过程中,采取威胁恐吓、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方式暴力讨债和插手经济纠纷的黑恶势力。
5.在各类市场中,强占摊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恶意垄断蔬菜、水果、鱼肉等批发或强行收取“保护费”的行霸、市霸。
6.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券、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
7.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暴力威胁手段“吃拿卡要”等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8.对砂石、矿山等矿产资源进行有组织的非法掠夺、私挖滥采、暴力抗法的黑恶势力。
9.为争名夺利、扬名立万,经常逞强好胜、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扰乱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东丰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437—6318913
东丰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437—6222976
东丰县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437—6319713
东丰县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437—6365005
东丰县司法局
举报电话:0437—6791080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与黑恶违法犯罪做坚决斗争。对于举报线索及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东丰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