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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

时间:2019-03-31 13:00:21 来源:廉洁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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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丰公安

全县广大群众:

  

大家好!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党的执政基础;黑恶犯罪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严重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去年以来,中央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县上下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工作要求,先后扫除了一批黑恶势力、黑恶人员,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荡涤了社会风气。


  今年是扫黑除恶的攻坚年,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纵深推进专项斗争,为实现扫黑除恶全面压倒性胜利奠定坚实基础,现进一步向全县人民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行动,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与黑恶势力作斗争,为建设平安东丰贡献自己的力量。


  东丰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437-6318912;


  东丰县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437-6222976;


  微信举报:dongfengxingjing。


  

东丰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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