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警示教育,传导责任压力,近日,东丰县纪委县监委公开曝光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这3起典型案例是:
1.东丰县黄河镇福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宝林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他人违规享受低保待遇问题。2016年县民政局与黄河镇民政办委托福山村村委会进行低保入户核查工作,李宝林在核查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明知村民仇某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在填写核查表时弄虚作假,致使仇某违规领取低保金3105元。2017年8月,东丰县纪委给予李宝林党内警告处分。
2.东丰县二龙山乡政府乡建办副主任李长春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他人违规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2012年9月,李长春任二龙山乡政府乡建办负责人期间,在明知双庙村一组村民房某家庭经济条件富裕,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情况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房某申请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全过程中给予帮助,致使其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金1.85万元。2018年6月,东丰县纪委给予李长春党内警告处分。
3.东丰县三合乡农机站站员王金鹏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8年8月1日至11月10日,在全县开展“脱贫攻坚百日会战”期间,王金鹏身为帮扶责任人,不履行工作职责,50多天未与贫困户见面对接,未向贫困户宣传扶贫政策,未制定帮扶措施,对贫困户提出的“房屋漏雨,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诉求不核实不上报。2018年12月,东丰县监委给予王金鹏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化、法纪意识淡薄,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顺利进行,必须严肃查处问责。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