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21-04-09 10:53:01
来源:廉洁东丰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巩固正风肃纪成果,日前,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这2起典型案例是:1.吉林广播电视大学东丰工作站原副站长韩凯军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4月,韩凯军在参加陕西省西安市组织的教师培训业务专题研修期间,私自改变行程前往北京旅游,并在单位报销北京旅游所发生的费用1505.5元。2021年2月,韩凯军被东丰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东丰县大阳镇增产村报账员贺庆富违规操办问题。2017年8月,贺庆富借女儿结婚之机在大阳镇增产村众福超市摆放酒席20余桌,宴请村组干部、本村村民及朋友,收受礼金4.95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2月,贺庆富被东丰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关键少数,开展明察暗访,从严查处“四风”问题,强化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