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时间:2021-04-14 09:30:01
来源:廉洁东丰
按照县委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4月15日至6月15日,对县法院、县委编办、县水利局开展常规巡察。根据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以及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县委巡察组在各巡察单位设置“县委第二巡察组联系信箱”。电 话:18343761897(电话举报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6:30,5月1日后为8:30-17:00,不受理短信、微信举报)通信地址:东丰县人民检察院四楼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二巡察组,邮编:136300(只受理邮政信件及EMS邮件)(信访受理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