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1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胡家福主持召开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吉林省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方案》《吉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总体方案》《吉林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对下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他强调,要营造宣传舆论声势,广泛深入发动群众,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尽快突破大要案件,努力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

胡家福指出,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督导组即将进驻吉林省,代表的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的是党中央绝对权威,是对各地各部门扫黑除恶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和“综合会诊”,必将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尽最大努力、以最实的作风完成好这次中央督导任务,切实以这次督导为契机,推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做到“吃一堑长一智、打一仗进一步”。要在行动上全力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力量统筹,积极主动作为,对中央督导组的指令必须第一时间坚决执行,对中央督导组调阅的材料必须第一时间如实提供,确保中央督导组满意、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要在整改上严肃认真,对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要以闻过则喜的态度认真对待,做到照单全收、全部认领,并逐项逐条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坚决整改、立即整改、彻底整改。
胡家福强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要打好实体仗,还要打好舆论仗。要主动顺应互联网时代大趋势,认真研究现代司法工作规律和新闻传播规律,精准把握宣传工作“时度效”,确保更好地强信心、聚民心、筑同心,努力在全社会凝聚传播好扫黑除恶正能量。要统筹新闻发布的时间、时点、时机,妥善安排各类新闻发布计划,逐步升温烘托起浓厚氛围,防止正面题材扎堆报道、让受众“审美疲劳”。对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大要案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展现党委、政府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要把握宣传报道的广度、深度、热度,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宣讲先进事迹,并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开展立体化、多元化宣传,努力推出更多接地气、有人气的“宣传产品”,最大限度地提升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靶向性、精准度,努力让扫黑除恶人人参与的理念深深地植入人心。要注重舆情引导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做好负面舆情引导,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专项斗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胡家福强调,精准掌握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是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效果的前提和基础。要继续推进线索摸排核查攻坚战,进一步强化组织调度,推动各地配强力量,健全完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核查机制,确保全省线索核查办结率、群众实名举报反馈率、查实涉嫌犯罪线索立案率全部达到100%,努力以线索突破带动涉黑涉恶案件查办取得突破。要继续完善线索核查管理系统,省线索核查管理中心要与承建线索核查管理系统的公司加强协调对接,严格按照《吉林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的操作流程设计优化程序、完善系统功能,确保线索受理、录入、转办、核查、督办、反馈、存档等关键环节全部规范管理、规范运行,推动线索核查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要继续总结宣传线索核查成果,通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开放日等方式对线索核查流程、线索核查成果进行公布,及时兑现有奖举报政策,最大限度地打消群众顾虑,让人民群众更加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着力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副省长、公安厅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刘金波,省法院院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徐家新,省检察院检察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克勤,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武胜国,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董维仁,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伟,省公安厅副厅长、省扫黑办副主任黎海滨,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省扫黑办副主任王萍,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主任、省扫黑办副主任陈希哲,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副主任王兴文,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扫黑办副主任李光辉,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扫黑办副主任张永久,省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省扫黑办副主任李春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扫黑办副主任曾天,省司法厅副厅长赵旭东,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省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管理中心负责人周国田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